昆山租賃商品住房提取公積金
l 辦理條件
職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無自有住房,租賃商品住房用于自住
l 政策依據
《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有關提取規定的通知》(蘇房金〔2006〕36號)
《在蘇州就業港澳臺職工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實施辦法》(蘇房金規〔2018〕1號)
l 辦理流程
第一步:職工帶齊材料至公積金大廳中心柜面進行提取申請→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初審→符合條件,開具《蘇州市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核表》→中心在三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職工審核結果。
第二步:職工接到電話通知,憑相關材料至公積金大廳提取專柜辦理提取→符合提取條件,把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實時劃轉至職工關聯的銀行借記卡中
l 提取人員
職工、配偶
l 所需材料
第一步:
1.身份證件原件(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);
2.租賃雙方簽訂的租房協議(多人合租住房的,須在租房協議中列明合租人名單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額)原件;
3.稅務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納稅發票(當年度有效)原件;
4.如申請提取的職工為租房人配偶,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。
第二步:
1.身份證件原件(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);
2.中心開具的《蘇州市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核表》回執;
3.如申請提取的職工為租房人配偶,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;
4.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(如尚未辦理關聯或需要變更銀行卡,需提供蘇州大市范圍內工、建、農、中、交、蘇州任一一家銀行發出的本人借記卡)。
l 友情提示
1.職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無自有住房,正常租賃住房期間,一年內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兩次。
2.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可由職工本人辦理或委托他人代為辦理。如委托他人代辦的,代辦人應知曉委托人已設置的住房公積金卡密碼,并提供雙方身份證和委托人指定銀行有效借記卡(已經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無需提供)。
l 辦理場所 請點擊辦理場所查看
l 辦理時限 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,當場辦結
l 辦理時間 以各指定網點公布的辦理時間為準
l 熱線電話 0512-12329
l 中心網站 http://www.gjj.suzhou.gov.cn